股权分置是指由于早期的制度设计,上市公司股份一部分可上市流通,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的情形。股权分置主要根源于早期对股份制的认识不统一,对证券市场功能和定位的认识不统一,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还处在早期阶段,国有资本运营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建立。
为更好地提示未股改公司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证券交易所决定调整有关公司股票简称前的标记: 2006年10月9日以前 ,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简称前冠以“G”。2006年10月9日以后,因绝大多数公司已完成股改,称为市场主流,取消“G”标记,恢复冠以“G”标记以前的股票简称;对于尚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者已进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司,在行情显示该股票简称前冠以“S”标记。
文章摘自: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