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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发行潜力可达10万亿
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孝宏昨日在论坛上指出,按照2005年《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债发行条件,满足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多达数十万家,净资产数额达20多万亿元,这意味着公司债券发行潜力可达10万亿元左右。 刘孝宏说,我国直接融资远远落后于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中债券市场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根据数据,2006年股市市值增长163%,债券市场市值仅增长10%。在债券结构中,企业债远远落后于国债、金融债发展。 对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前景,刘孝宏建议,允许满足基准条件的不同信用级别的公司发债。试点样本中不仅要包括信用优良的优质上市公司,也要拓宽不同素质公司参与试点,从而有利于后续正式推广。此外,要进一步完善资信评估制度,完善保护投资者的有关法规。 海通证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金晓斌强调,一定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引导企业发债需求。上市公司要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约束性机制。同时,要培育适应公司债市场的投资者。他说,从收益性和安全性两方面提高公司债券吸引力,扩大债券投资者的范围,积极引导商业银行进入公司债市场,逐步放宽保险机构投资限制,以引导社保、基金等进入市场。 刘孝宏建议,公司债试点初期主要面向具有专业投资经验的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同时引进国外投资者,为公司债发展创造更好的供需环境。在试点后期,要逐步放宽对投资者的限制,可考虑允许个人投资者逐步进入市场。
文章摘自: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