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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一提升公司业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12号国务院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将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业内人士测算,新的企业所得税将大幅提升上市公司净利润。⊙本报记者 陈建军
业绩可获双重增厚
《实施条例》共8章133条。分为总则、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税源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附则八个部分;对企业支出扣除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作了规定,对税收优惠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还对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作出明确界定。不过并没有对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作出具体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昨天就实施条例回答了记者提问。按照他们的权威解释,众多上市公司业绩明年迎来降低税率和减少税基的双重增厚。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将会有三种税率:25%的普通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
天相投资认为,A股上市公司2005年的平均实际税负水平在28.64%左右。在其他情况不变的假设下,随着内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一次性统一到25%,上市公司的平均税负水平将下降13%左右,由此直接推升上市公司净利润提高5%左右。但考虑到新旧所得税的过渡期设置,部分上市公司将继续享有优惠的政策,按照新税法实施后22%左右的实际平均税负推算,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要大于9%。平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蔡大贵看得更高,他认为按照上市公司明年实际执行的21%左右所得税税负平均水平推算,上市公司税后净利平均水平可以上升约11%。
文章摘自:中国证券网 |